容許我天真一下
我一直認為我們是沒有力量選擇所謂的另一半, 什麼人, 什麼時候都已經注定. 一起是因為我們應該走在一起, 分開也是因為無奈. function只不過是在概存的事實上勉強衍生出來. 正如喜歡一個人, 其實是沒有理由, 理有都是後來才編上.
如果因為朋友的function 可以cover lover 的function , 因而結論我不需要lover那是大錯特錯. 拜託, 不是買電器或者dildo. 需要lover 是人的次本能, 如高潮. (雖然缺少了不會死, 但會導致精神枯萎心理不平衡) 所以無需再花時間再討論需要或不需要.
基於function 而選擇lover同樣是本未到置. 是真心喜歡的, 還會/可以計較那麼多?要計算, 那個就不是lover 而是partner. Function of partner, 就是lover的代替品, 在沒有lover時, 免得自己精神枯萎提早更年的過渡期附屬品. 對附屬品我們自然比較挑剔, 身高體重年齡住處技巧談吐性格缺一不可. 少不免左揀右揀, 於是乎有人將一個partner 的function分折, 用朋友滿足一種function, 用dildo滿足另一種....
但到底, 只不過是一個過渡. 人, 還是需要一個lover.
浪漫的定義(?!)。
5 weeks ago
共勉之~~
其實有人都係口是心非啫, 不用太介懷啦.. hehe
la la la, 我真係無針對任何人的說話而寫, 只是偶爾看到function of lover 而有感而發...
All you need is love!!!
我好同意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