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醉。地鐵車廂內巧遇小學同學。

請不要誤會,我和他不是十多年沒見,一見面便被遊說購買保險那種。和他從小學畢業後便分道揚鑣,但一直在全港不同電子遊戲中心(俗稱機鋪) 碰見,數十年來交戰過百場。再加上同住銅鑼灣,大家的母親同事台灣人,小時素有聯絡,屬於不常見面的好友以下,同事以上的關係。

好啦,正題是朋友本週日,即26號boxing日擺酒結婚,朋友老母亦有邀請小弟及小弟老母出席。本來以拋諸腦後當發現屍體案處理,偏生今天郤在地鐵遇上。死伙啦,咁星期日仲去唔去好呢? 有幾項因素。

1. 老母
兩家老母都認識。兩位雖然多年無見,但基於台灣人的超愛面子基因,一個死要請,一個死要去。我可以博老母唔記得,但事後萬一被揭發,死罪可免,活罪難逃。

2. 緣
雖然早收到請帖,我其實真係completely 忘記了。雖然同住銅鑼灣,平時只在機鋪遇見,十幾年第一次地鐵巧遇,要不是綠,便是邪!! 今趟非去不可。

但,一想到人情,um..................




3 Responses so far.

  1. naruto says:

    唔想去咪唔去囉

  2. 今池 says:

    你都好喇..我25號晚呀...仲要係堂細佬...唔去唔得呀~~~~~~~

  3. 陳娃 says:

    naruto
    最後無去到. 不過俾老母揭發左, 結果另外約左一日飲茶.

    今池.
    陰公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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